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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 中国能效标识,全称“中国能源效率标识”,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总局牵头实施的。2004年8月13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质检总局,共同发布了《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》,并明确从2005年3月1日起在我国正式实行能源效率标识(以下简称“能效标识”)制度。到目前为止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等3部门已经联合发布了5批实施能效标识管理的产品目录。

  中国能效标识为蓝白背景,顶部标有“中国能效标识”(CHINA ENERGY LABEL)字样,背部有粘性,要求粘贴在产品的正面面板上。标识的结构可分为背景信息栏、能源效率等级展示栏和产品相关指标展示栏。作为一种信息标识,能效标识直观地明示了耗能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、能源消耗指标以及其他比较重要的性能指标,而能源效率等级是判断产品是否节能的最重要指标,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越低,表示能源效率越高,节能效果越好,越省电。目前我国的能效标识将能效分为1、2、3、4、5共五个等级,等级1表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,最节电,即耗能最低;等级2 表示比较节电;等级3表示产品的能源效率为我国市场的平均水平;等级4表示产品能源效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;等级5是市场准入指标,低于该等级要求的产品不允许生产和销售。为了在各类消费者群体中普及节能增效意识,能效等级展示栏用3种表现形式来直观表达能源效率等级信息:一是文字部分“耗能低、中等、耗能高”;二是数字部分“1、2、3、4、5”;三是根据色彩所代表的情感安排的等级指示色标,其中红色代表禁止,橙色、黄色代表警告,绿色代表环保与节能。

  适用的电器产品:

  能够开展的能效标识认证产品有:平板电视、微波炉、房间空气调节器、家用电冰箱、电饭锅、电风扇、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、冷水机组、高压钠灯、家用电磁灶、储水式电热水器、计算机显示器、复印机、转速可控型房间空调器、多联式(热泵)机组等。